关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会换届自荐、推荐理事/监事工作的说明
2021-04-02 2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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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(4月2日)决定,换届工作进入自荐、推荐理事/监事阶段,现对自荐、推荐理事/监事工作做出以下说明:
1、凡具有会员资格的单位均可自荐理事/监事,自荐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中午12:00,请下载附件一,填妥后将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:info@sipsa.sh.cn,逾期未提交或表格填写不合规的视为未提出自荐申请。
2、第一届理事会成员有权推荐新一届理事/监事,每家理事单位最多可推荐3家(含本单位),推荐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中午12:00,请下载附件二,填妥后将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:info@sipsa.sh.cn,逾期未提交或表格填写不合规的视为未提出推荐申请;
第一届理事会成员也可授权协会秘书处在规定时间内,提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。
3、协会组织结构:
会员→理事→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)
会员→监事→监事长
4、负责人、监事长等必须通过选举产生,不接受自荐、推荐。
5、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在自荐结束后汇集理事、监事候选人自荐和推荐情况,提出新一届理事、监事候选人初步名单,交由换届筹备领导小组讨论,提出理事、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,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在理事、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基础上,经民主协调、充分酝酿后,提出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长候选人建议名单,提交理事会表决。
6、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产生后,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自动终止。
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换届筹备领导小组
2021年4月2日
附件二: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/监事推荐表(仅限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填写)